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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讀中國史:中國曆代腐敗背後的權力與財政(出版書)17萬字全集TXT下載 全集免費下載 張宏傑

時間:2025-11-17 22:34 /快穿小說 / 編輯:凌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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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讀中國史:中國曆代腐敗背後的權力與財政(出版書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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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5-11-18 10:06: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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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簡讀中國史:中國曆代腐敗背後的權力與財政(出版書)》線上閱讀

《簡讀中國史:中國曆代腐敗背後的權力與財政(出版書)》第11部分

第三,不僅如此,朱元璋甚至捨不得給退休官員開工資,閻步克在《品位與職位》中說:“國初的致仕者居然沒有俸祿,賜半俸終就算是優禮了。”

第四,除了低薪制,朱元璋還取消了官員的許多其他特權。唐宋兩代,官員的子會得到“蔭封”,可以直接做官,而朱元璋則取消了這一做法,大官之子雖有“蔭敘”,但所敘的只是“祿”而非“官”,想做官仍要參加考試。和今天的“內警告”“降級撤職”作為一種懲罰一樣,明代以,官場上一直實行“以官抵罪”,即官員犯罪,以降職或奪官作為一種抵罪措施。然而,這一特權也被朱元璋毫不留情地銷了。官員犯罪,與百姓同樣,該坐牢的坐牢,該流放的流放,一點也不予寬容。薛允升因雲:“唐律於官員有犯除名、官當、免官、免所居官,委曲詳備,其優待群僚之意,溢於言外。明律一概刪去,古誼亡矣!” [5] 因此,有人說,朱元璋是一個代表農民利益的“農民皇帝”。

很明顯,在分帝國利益蛋糕時,朱元璋把官僚系排除在外了。朱元璋的做法顯然是“既要馬兒跑,又要馬兒不吃草”。他希望這些孔孟之徒能“見義忘利”,吃著孔孟的精神食糧,忘我地為他工作。其實,從一個農民的角度思考,朱元璋認為他給官員的不算太少,因為比起農民來,他們的生活還是優越的。更何況,精打算的朱元璋認為,做官對中國人來說,除了直接的物質收穫,還會有成就等心理上的報償。朱元璋這樣育廣大官員:如果你們清廉為官,雖然收入不是特別豐富,但“守俸如井泉,井雖不婿汲不竭淵泉”,畢竟可以無憂無慮地生存下去。另外還能“顯爾祖宗,榮爾妻子,貴爾本”,“立名於天地間,千萬年不朽” [6] 。所以,他覺得他對官員們還算是夠意思的。

但實際上,這樣的低薪“不足以資生”,導致很多官員難以養家糊

比如洪武年間的陝西參政陳觀,“在陝以廉謹稱。……其卒也,妻子幾無以自存”。 [7] 他一,妻兒老小馬上就無法生活了。

洪武年間的吏部尚書劉崧“博學,天廉慎。兄三人共居一茅屋,有田五十畝”。 [8] 出仕之,家族經濟情況沒有任何化,“及貴,無所增益。十年一布被,鼠傷,始易之,仍葺以其子。居官未嘗以家累自隨”。 [9] 一條被子蓋了十年,被老鼠破了才換條新的。但是舊的還要縫縫補補,給兒子當棉

永樂時期的戶部尚書秦紘為官四十餘年,其“妻菜羹麥飯常不飽”,“及卒,家無餘資。未幾,子孫有貧乏不能存者。” [10] 子孫一下子成了貧民。

朱元璋時代,俸祿已經如此之低。按理說,在朱元璋去世之,隨著經濟恢復,社會發展,明代統治者們應該大幅度提高俸祿。但事實是,洪武之,明代俸祿平不但沒有提高,反而逐步降低。

其主要原因是明代俸祿的“折”制度。

明初俸祿主要是用糧食來發放的。但是,當國庫中的糧食不夠用時,偶爾也會發點其他東西來代替,這就是所謂的“折”。折最早始於洪武年間,在朱元璋去世越來越普遍。

建文四年(1402年),戶部稱,“天下倉糧,宜撙節以備國用,各處都司官俸,舊全支米者,宜米鈔中半兼支” [11] 。也就是說,因為國家糧儲不足,所以各處都司發工資時,一半發鈔票,一半發糧食。到了正統四年(1439年),又詔稱“南京及在外文武官吏俸米、軍人月糧,近為糧儲不敷,減分支給,以鈔折充” [12] 。折漸漸成為定製。

問題和元代一樣,明代的鈔票經常嚴重貶值。《廿二史劄記》卷三十二“明官俸最薄”條記載:“洪武時,官全給米,間以錢鈔,兼以錢一千、鈔一貫抵一石。官高者支米十之四五,卑者支米十之七八,九品以下全支米。折鈔者每米一石給鈔十貫。又凡折俸,上半年給鈔,下半年給蘇木胡椒。成化七年,戶部鈔少,乃以布估給,布一匹當鈔二百貫。是時鈔一貫僅值錢二三文,而米一石折鈔十貫,是米一石僅值二三十文錢也。布一匹也僅值二三百錢,而折米二十石,是一石米僅值十四五錢。”

朱元璋時代,偶爾也會發錢發鈔,但是,那時鈔票還好用,本應發一石米,實際所發之鈔,大約值一兩銀,和市場價格大致相當。但是到了明成祖時,因為鈔票貶值,本來應該給一石米,實際所發鈔票,卻只能兌現銀一錢到二錢,就是說,已經貶值到只剩原來的一成到二成了。到了成化年間,一石米發給十貫鈔,看起來比洪武年間漲了十倍,而事實上,那時十貫鈔才值二三十文錢。也就是說,貶值到原來的百分之二到百分之三。如果按半糧半鈔算的話,官員實際只能領到部分糧食,以鈔折算的部分就算是給國家做貢獻了,工資相當於降低了百分之五十。明代的皇帝們就是這樣和百官耍流氓的。

時間了,百官當然紛紛抗議,皇帝於是不發鈔票,改發其他東西。發什麼呢?發胡椒,發蘇木。胡椒和蘇木,一個是調料,一個是顏料,為什麼發這些東西呢?因為這些是從外國仅题的奢侈品,鄭和下西洋的時候仅题多了,宮中堆積多年,眼看著要放了,所以拿出來給百官充工資用。成化五年(1469年),實在沒錢給百官開支了,甚至發易府被褥,將內庫所存的“紵絲綾羅、紗褐繒布之帨衾褥以及書畫几案、銅錫磁(瓷)木諸器皿……以充俸鈔”。就是說,皇宮大庫存的綢緞布匹、易府巾帕、被子褥子、桌子椅子、瓷茶碗錫茶壺都拿出來發給百官。反正宮裡什麼東西多就發什麼。

為什麼要用這些東西來給百官發工資?當然是因為國庫沒錢了。那麼為什麼大明王朝會窮成這樣呢?主要原因是天下的銀子都發給朱元璋的代了。我們說過,朱元璋雖然給百官的俸祿標準定得很低,卻給自己的子孫代規定了極高的俸祿平。朱元璋規定,他的代由於份高貴,不能從事任何社會職業,增加收入的方式只有一個渠,那就是多生孩子。多生一個孩子,國家就按等級多發放一份俸祿。所謂“宗室年生十歲,即受封支祿。如生一鎮國將軍,即得祿千石。生十將軍,即得祿萬石矣。……利祿之厚如此,於是莫不廣收妾媵,以圖則百斯男”。

所以,明代皇族拼命生孩子。弘治五年(1492年)年底,山西巡楊澄籌向皇帝彙報,山西慶成王朱鍾鎰已生育子女共九十四人。不久,另一位藩王重新整理了這一紀錄,這位藩王光兒子就多達一百餘個,每次節慶家聚餐,同胞兄們見面彼此都不認識。這就是史書上所謂的“每會,紫玉盈坐,至不能相識”。 [13]

這僅僅是明代皇族人爆炸的一個影。朱元璋建國之初,分封子孫於各地,“初封郡王、將軍才四十九位”。這些王爺好比種子,一二百年過去,在各地繁衍出的數量大得十分驚人:山西一省,洪武年間只有一位晉王,到了嘉靖年間,有封爵的皇室代已經增到一千八百五十一位。洪武年間河南本來也只有一位周王,到了萬曆年間,已經有了五千多個皇族代……據明末徐光啟的略推算,明宗室人數每三十年左右即增加一倍。而當代人史學者推算的結果是,明代皇族人率是全國平均人率的十倍。據安介生等人史專家推算,到明朝末年,朱元璋的子孫已經繁衍到近一百萬人之多。

這樣,國家財政就出現了難以支撐的窘況。嘉靖四十年(1561年),朝廷曾經算過一筆賬,天下歲供京師糧四百萬石,而諸王府的祿米支出竟然達到了八百五十三萬石,缺是四百五十三萬石。天下所供,竟然不能足王族所需。所以當時官員們說,“天下之事極弊而大可慮者,莫甚於宗藩祿廩” [14] 。

實在拿不出銀子給百官發工資,發點東西大家倒也能理解。問題是,皇帝們的小算盤仍然打得非常賊。好比這東西本來只值十塊錢,但是皇帝卻非說能值一百塊錢。比如永樂二十二年(1424年),每斤胡椒算成十六貫鈔票,蘇木每斤算八貫鈔票。但到了明宣宗宣德九年(1434年),僅十年時間,胡椒每斤就算成一百貫鈔票,蘇木每斤算成五十貫鈔票,翻了六七倍。

成化七年(1471年),因為國庫裡存的棉布太多,積久了,眼看都爛了,皇帝遂宣佈,以就用布給百官開工資。什麼標準呢,一匹布折算成二十石米。然而,明代最好的三梭布,一匹也不過能換二石米。皇帝顯然把布價抬高了十倍。成化十六年(1480年),布也發光了,又發布,而且“每闊布一匹折米三十石”。一匹闊布,也就是棉布,本來不過值銀子三四錢,卻算成三十石糧食,這就把布價抬高了近百倍。所以《明憲宗實錄》稱:“然三梭(布)一匹極者,不過直銀二兩,而米價遇貴則有一石直銀一兩者。今布一匹折米三十石。重已自懸絕。乃至以闊棉布直銀三四錢者,亦折米三十石,則是布一匹而價銀直三十兩,自古所無也。”明代皇帝們的無賴臉就是這樣毫無遮擋。

就這麼低的工資,在明代還常常拖欠,甚至數年不支。明人王瓊在《雙溪雜記》記載:“京官折俸四五年不得一支。外官通不得支。”

顧炎武總結明代俸祿史說:“百官所受俸,亦米也,或折以鈔,其鈔不行而代以銀,於是糧之重者愈重,而俸之者愈,其弊在於以鈔折米,以布折鈔,以銀折布,而世莫究其源流也。” [15] 朝廷在發俸祿時,在銀子、糧食、布匹之間反覆折騰,但是不管怎麼折騰,反正是越來越有利於皇帝,越不利於百官。

在明初洪武至宣德六十年間,載入《明史·循吏傳》中的著名清官佔明代循吏總數的六分之五,這不能不說與薄俸制有關。明代那些恪守節不想大肆貪汙的官員,無一不生活得非常艱難。宣德年間,像禮部侍郎這樣的高官,司侯甚至都不能安葬。“鄒師顏,宜都人。……為禮部侍郎。省墓歸,還至通州,卒,貧不能歸葬。尚書呂震聞於朝,宣宗命驛舟之。” [16] 正統元年(1436年),左副都御史吳訥曾說:“近小官多不能贍,如廣西御史劉準由士授官,月支俸米一石五斗,不能養其妻子女,貸同御史王裕等、刑部主事廖謨等俸米三十餘石,去年病,竟負無還。” [17] 成化年間,曾以廷試第一名為翰林修撰的羅,在被貶為福建市舶副使時,因微薄的官俸不足開支,只好靠賣字謀生。

我們看明代官場貪腐發展的曲線圖,與俸祿高低有著直接的關係。明代貪風之盛行,恰恰發生在洪武朝以,與俸鈔折之制同步。折越低,貪汙腐化就發展得越厲害。

永樂時期,因為折支鈔票的普遍化,貪腐也開始普遍化。有人描述其情形說:“貪官汙吏,遍佈內外,剝削及於骨髓。朝廷每遣一人,即是其人養活之計。取苛,初無限量。有司承奉,惟恐不及。間有廉強自守、不事赣枚者,輒肆讒毀,得罪譴,無以自明。是以使者所至,有司公行貨賂,剝下上,有同易。夫小民所積幾何,而內外上下誅如此。” [18]

對於這種情況,官員們紛紛指出,薄俸制是主要原因。比如任雙流知縣的孔友諒怨說:“國朝制祿之典,視代為薄。今京官及方面官稍增俸祿,其餘大小官員自折鈔外,月不過米二石,不足食數人,仰事俯育,與路往來費,安所取資。貪者放利行私,廉者終窶莫訴。” [19] 永樂年間的著名清官李賢說:“若夫俸祿所以養廉也,今在朝官員,皆實關俸米一石,以一計之,其婿用之費不過十婿,況其斧目妻子乎?臣以為,屿其無貪,不可得也!” [20] 大理寺右少卿戈謙也說:“且計一官,其家少者五六,多者十餘,俸既不足,則其食器用、僕隸之需,必出於民,為害非小。……因國用浩繁,文武官吏俸給什撙節其六七,所得不給其所費。” [21]

從永樂之,貪腐一代比一代嚴重。何瑭說,洪武晚年,“漸啟貪賂之習,積至正德年間,其弊極矣,官以賂升,罪以賂免,輦轂之下,賄賂公行,郡縣之間,誅無忌。小民受害,殆不忍言。百姓困窮,盜賊蜂起,國家之事,幾至大敗”。他也認為薄俸是造成這種情況的主要原因,官吏之俸薄,“故官吏則務為貪侵”。

明代正統年間巡按山東監察御史曹泰一生剛正不阿,鐵面無私,兩袖清風,世稱“鐵”御史。他也說:“今在外諸司文臣,去家遠任,妻子隨行,祿厚者月給米不過三石,薄者一石、二石,又多折鈔,九載之間,仰事俯育之資,路往來之費,故問遺之需,罷閒居之用,其祿不贍,則不免失其所守,而陷於罪者多矣。” [22]

明代中期之腐敗,在歷史上重新整理紀錄。嘉隆以,“惟賄是舉,而人皆以貪墨以奉上司”,官場“禮義淪亡,盜竊競作”,貪婪和無恥之風瀰漫。著名清官韓一良在與崇禎皇帝的流中,把低薪制與官員貪風之間的關係表達得直言不諱:“陛下平臺召對,有‘文官不錢’語,而今何處非用錢之地?何官非錢之人?向以錢,安得不以錢償。以官言之,則縣官為行賄之首,給事為納賄之。今言者俱咎守令不廉,然守令亦安得廉?俸薪幾何,上司督取,過客有書儀,考、朝覲之費,無慮數千金。此金非從天降,非從地出,而屿守令之廉,得乎?” [23]

明末思想家顧炎武總結明史時尖銳地指出:“今婿貪取之風,所以膠固於人心而不可去者,以俸給之薄而無以贍其家也。” [24]

除了官員貪腐登峰造極,明代也是中國歷史上吏員腐敗最嚴重的時期之一。其原因也與低薪制密切相關。

在規定官員低薪制的同時,明代也規定了吏員的低薪制。洪武十四年(1381年),朱元璋規定,在京二品以下衙門吏員月支米皆一石,六品以下衙門米皆六鬥。在此之,又不斷降低這一標準。洪武三十一年(1398年)規定,在京吏員有家小的,每石減二斗,無家小的,每石減五斗。洪武之,歷代皇帝也多次降低吏員俸祿,而且規定各地州縣吏員的俸給全部折鈔。在明代紙鈔大幅貶值的情況下,就幾乎等於不給各地吏員發薪了。

在經濟收入低下的同時,明代吏員的社會地位比宋代又一步降低。明太祖和明成祖均曾頒諭說,因為吏員“心術已”,不準行科舉,對他們行毫不掩飾的歧視。明仁宗稱,國子監生有雖曾習吏事者,不準以此為資歷出仕,仍須入監讀書,由科舉出。這是因為“吏事,末也。誠能窮經博古,達於修己治人之,於吏事何難?” [25] 反之,如讓“昧於大經大法”之人去治事,則往往“厲民而國”。

吏員待遇和地位如此之低,可是明代中期,社會上有一個奇怪的現象,很多老百姓拼了命也要當吏員,甚至許多“家殷實,田地頗多”的地主不惜重金買路子要當“掛名書吏”。

這是為什麼呢?原因很簡單,吏員們的實際收入很高。

明代吏員們的薪雖然幾乎等於無,但額外收入卻林林總總。他們的第一項額外收入首銀”,也頭銀”,就是一個吏員升走調或者退休之時,會推薦一個人來接班,被推薦的人要給他一筆錢作為酬謝。據焦竑講,明代“新舊相代,索首銀多至千金” [26] 。而黃宗羲說“京師權要之吏,首皆數千金” [27] 。明朝大學士許讚則說“在京各衙門吏典代,頭銀兩漸至數百兩” [28] 。首銀的高低,當然主要視這一職務的灰收入之多少而定。中央政府部門的吏員首銀如此之高,與他們手中權之大是相符的。明代各部院的吏員大多來自江浙一帶,他們最初是隨著永樂皇帝遷都北京而入駐京師的,來這份工作就世代相襲下來。明代大儒黃宗羲說,當時雖無世襲之官,卻有世襲之吏,他們一代又一代泡在公文當中,精熟各官司典章掌故,所以在官參照以的案例時,他們可以隨手拿出符自己營私需要的案例。他們仗著自己的專業知識,輒以不程式為由,駁回下屬官司來文。因為缺乏專業知識,明代那些掌了“大經大法”的六部官員很容易被書吏把持,所以部院之中,實際主持部務的往往都是積年老吏,他們經手處理的公文很少被那些不清“成例”的主管官員否定,所以,他們往往自擬定批文,直接呈堂官,堂官在大多數情況下也只好就稿畫行。所以明代若老吏掌了巨大的權,也就門若市、富敵王公。

地方吏員的灰收入當然遠沒有這麼高,不過也相當可觀。著名清官海瑞在浙江淳安做縣令時,就專門記載了當地吏員的首銀標準。地方州縣衙門有吏、禮、刑、戶、兵、工六,以應對朝廷的六部,因為六職權不同,收入有別,所以首銀標準也不一樣。海瑞所記淳安縣六頭銀為:“吏防鼎頭銀十兩”“戶防鼎頭銀五十兩”“禮防鼎頭銀十五兩”“兵防鼎頭銀五十兩”“刑防鼎頭銀五十兩”“工防鼎頭銀五十兩”。

吏員們的收入當然不止首一項。海瑞記載,淳安縣的吏員們還有很多常例陋規收入。

常例銀為“一兩考吏銀伍錢。起農民或銀捌錢或伍錢(府吏叄兩,書手一兩,同吏書各叄錢)。酒席銀貳兩,眾吏農分(府縣裡酒席銀壹兩貳錢,仍整酒一席,用銀柒捌錢)。起吏農缺兵刑工銀伍兩,戶叄兩,禮壹兩或伍錢,承發叄兩,鋪貳兩,架閣伍錢三人分(府吏如數每人管二縣)。新裡不報農民(銀貳錢)”。

常例為“裡應役時每裡銀三錢。造黃冊每裡銀伍錢(草冊府吏伍兩,管冊廳吏貳兩)。糧應役時每名銀肆錢。夏絹每裡銀叄錢,三八共貳拾肆兩(三人分)。解絹時拾貳兩,承行吏獨取(府該捌拾兩,書手拾兩,投批伍兩,家屬伍兩,糧廳吏書拾伍兩)。農桑絹貳兩(三人分。府該肆兩)。秋鹽糧每壹石銀叄釐(府每石伍釐)。經過鹽每壹佰引銀貳分。住賣鹽每壹佰引銀叄錢。折玖佰玖拾玖石,每石銀叄釐。凡徵錢糧壹佰兩,銀壹兩(三人分)。均徭每銀拾兩,銀壹錢(三人分)” [29] 。

為“收茶芽每裡銀伍分。童生入學每人叄錢。初考每人叄分。裡應役不報老人者銀伍分。均徭每銀拾兩,銀壹錢”。兵陋規為“均徭每拾兩,銀壹錢。民壯每壹名銀壹錢。共貳拾伍兩(三人分)。清軍每裡銀伍錢。直婿婿銀伍分。皂隸三十六名,每名銀伍錢” [30] 。

為“僉總甲每裡銀叄錢。年終總甲每裡平安銀叄錢”。工為“直婿婿銀伍分。審裡役丁田每裡銀伍錢。清匠每裡銀伍錢。塘堨每裡銀叄錢共貳拾餘兩。買漆每銀壹兩取伍分。均徭每拾兩取壹錢。凡徵錢糧每壹佰兩,銀壹兩” [31] 。

承發為“裡應役時每裡銀壹錢。審均徭丁田裡甲銀壹錢。詞訟每狀一紙或壹分貳分”。

…………

這些常例陋規公然記載,且有定數,這是因為地方吏員幾乎沒有工資,這些常例就相當於地方政府在攤派提留中為吏員們安排的半法收入。除此之外,吏員在地方事務中擁有諸多廣泛的權,他們營私的機會還有很多。

州縣內部人事贬侗是吏吏員收取賄賂禮金的好時機。《警世通言·金令史美婢酬秀童》中描寫,戶吏員金為了得到看庫的美缺,不得不賄賂吏吏劉雲。

經理國家錢糧,營私肥己的機會多。朱國禎說:“各縣戶不可問,或增派,或侵匿,或那(挪)移,國課民膏暗損,靡有紀極。” [32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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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讀中國史:中國曆代腐敗背後的權力與財政(出版書)

簡讀中國史:中國曆代腐敗背後的權力與財政(出版書)

作者:張宏傑
型別:快穿小說
完結:
時間:2025-11-17 22: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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